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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6 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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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天元区泰山学校

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

本着“坚持标准,注重德育,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校申报参评区级优秀少先队员,学校实行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学校推荐的办法,做到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拟定本方案。具体办法和评分细则如下:

一、参评基本资格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1.年龄10至1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当年8月30日)的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学生,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能够带动和影响他人的青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2.材料上交截止时间:9月30日16:30前

二、具有以下情况者,当年不予推荐申报参评校级、区级优秀少先队员评审。

1、凡是违反校纪校规、《中小学生守则》者,经查实,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

2、纪律性不严,一学期旷课2天或事假5-10天及以上或迟到累计10次以上。

3、听课、考试、作业、考试中受到严重批评的;

4、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荣誉损失的;

5、凡是上报参评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三年内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积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2.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修品行、练本领,传承红色基因,要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知道我国基本的*治常识,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德育活动,有较强的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

4.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中、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近一年担任过大队干部、中队长、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新时代好少年”及以上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四、有关说明:

本细则定案以后,如需更改,须由学校学生发展中心同意,并报学校行*会通过。

五、推评程序。

1、学校发布宣传与评选通知。

2、由家长帮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班主任处报名。本人申请并按时上交依据资料,凡是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的资料不予计分。

3、学生发展中心组织评分并公示结果。

4、符合否定条件的直接否定。

5、在考评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通过学校学生发展中心认真研究后执行。

备注:最终解释权归泰山学校。株洲市天元区泰山学校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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