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9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需要,经教育部批准,滨州学院决定开展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特制定本招生考试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门类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培养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类
2年
30
航空工程学院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招生范围
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